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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自考《中国税制》章节笔记:第六章(8)

2019-08-29 21:02:25人气:编辑:深圳自考网
  第六章 所得税制(8)
 
  (二)农作物税的征收制度
  1、纳税人:是集体所有制的基本核算单位,各类农场,有农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寺庙,及个体经营者和有农业收入的其它公民,个人。(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对象:农业总收益(即不扣除任何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的农业总收入)。
  3、计税依据及其意义:
  计税依据:即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和当地的一般生产经营情况核定的正常年景下,农作物正产品的收获量。
  意义: (1)可以做到增产不增税,激发农民增产积极性
  (2)便于农民事先了解自己的负担水平,便于规化。
  4、税率:我国农业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在实际运用中,又有平均税率和纳税人的实际税率两种。
  5、优惠和减免
  6、应征入库粮食数=应税土地面积(亩)×每亩常年产量×税率-减免税额

  (三)牧业税的征收制度
  1、涵义:是国家对牧业区,半农半牧区,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有牧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纳税人:牧区,半农半牧区从事牧养规定应税牲畜的单位和个人。对半农半牧区,按主营业征税,且征一不征二。
  3、征税对象:仅限于大牲畜中的马,牛,骆驼,绵羊,山羊等五种。
  4、计税依据:从价计征:即按纳税单位的畜牧业总收入计征(不扣成本费用)
  从量计征:即按牲畜头数计征。
  5、税率:定额,比例。
  6、征收管理

  (四)农业特产税
  1、涵义:是国家向从事农业特产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农业税。
  2、范围:烟叶,园艺,水产,林木,牲畜,食用菌,其他。
  3、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农业特产品的生产,进口,收购的单位和个人。
  4、税率:考虑因素: (1)减轻农民负担 (2)稳定地方财政收入
  种类: (1)全国统一税率 (2)地方自定税率 (3)适用税率
  5、计税依据
  6、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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