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继续教育招生网!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招生报名中心。
电话/微信咨询热线:13825236983
自考学校: 暨南大学 深圳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更多

2020年深圳自考《中国税制》章节笔记:第七章(4)

来源:深圳自考网 2019-08-29 点击数:

详情介绍

  第七章 资源税制(4)

  3、税率及税额计算
  (1)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P266
  (2)计算:
  ①定义法(分级计算法):即先求增值额,再求增值率P267
  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应纳税额=∑(扣除项目金额×第n级增值百分比%×第n级税率%) ∑为求合符号
  ②速算法(采用速算扣除率)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4、免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现被政府征用的土地。
  5、征收管理:纳税人应于转让土地合同签订日起7日内到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责任编辑:深圳继续教育网

标签:

相关阅读:

教材购买

张老师

电话咨询

13825236983

微信咨询

13825236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