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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自考《中国税制》章节笔记:第六章(7)

来源:深圳自考网 2019-08-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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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所得税制(7)

  五、农业税
  (一)概述
  1、概念:是国家向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种类: 农作物税(狭义的农业税) \
  牧业税         -都是农业收入税
  特产税        /
  3、农业税的政策原则及其实现措施
  (1)兼顾国家积累和农民需要的原则
  涵义:在农业收入分配上,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及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农民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
  措施:①合理确定农业税的征收总额 ②稳定负担,一定几年不变 ③规定最高负担率 ④严格控制农业税以外的其他负担
  (2)合理负担的原则
  涵义:即要处理好农民内部各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使农业税征收总额在各类纳税人之间的税收负担合理平衡。
  措施:①要解决好地区之间的矛盾,即富裕地区,平原地区税负从高;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税负从低。 ②要解决好农作物之间的矛盾,对粮食作物的税负从低,对经济作物的税负从高。   ③要解决好同一地区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矛盾,使其负担能力与收入水平相适应。
  (3)鼓励增产的原则
  涵义:即要通过对农业税的征收,促进农业的发展。
  措施:①在计税依据上,按土地的常年产量计征,一定几年不变。
  ②在稳定负担上,国家不参与农业增产部分的分配,增产部分全归农民所有。
  ③在农业税的减免规定上,对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的收入给予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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