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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指引

2021-04-18 16:54:58人气:编辑:深圳自考网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办理的步骤如下:

  1、登录系统,提交免考申请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考办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

  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

  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通过系统返回结果

  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008年后在广东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如NCRE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准考证上的信息一致,则无需办理00018、00019两门课程的免考手续,系统将自动合并成绩。但目前有部分考生因个人信息不一致或者拥有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导致成绩无法合并到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如需办理毕业申请须及时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免考条件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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