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自考信息 > 深圳自考信息3 >

深圳四月自考报名时间,广东2023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

2023-10-20 21:30:06人气:编辑:深圳自考网

1、广东2023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

广东2023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是:2023年3月1日10:00至2023年3月4日12:00。

2023年4月广东自学考试报名的时间是2023年3月1日10:00至2023年3月4日12:00。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自考及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参加单科课程考试,在考试当中取得60分或以上分数,即可顺利取得自考单科考试合格证书。自考没有固定毕业时间限制,但是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

广东2023年4月自考报考流程:

1、助学自考新生网上报名报考流程。

参加助学自考的考生,可由助学中心统一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由助学中心审核通过之后,联系考生完成报名手续;考生只需备考统考科目,剩下所有事宜由助学中心协助完成。

助学中心的人员对自考的各项流程、规则、政策都比较了解,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社会籍新生网上报名报考流程。

资料准备:首次参加自考报名的考生,需提前准备身份证+蓝冠免底照片一张(提示:因考试院对照片审核要求比较严格,建议考生可前往照相馆拍摄)。

深圳四月自考报名时间,广东2023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

2、2023年4月广东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自考什么时候报名?

2023年4月广东自学考试具体的报名时间是2023年3月1日10:00至2023年3月4日12:00。首次参加自考报名的考生,需提前准备身份证+蓝冠免底照片一张,准备报名参加广东自考的考生可以提前准备好。

12023年4月广东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2023年4月广东自学考试报名的时间是2023年3月1日10:00至2023年3月4日12:00。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

22023年4月广东自学考试报名流程

(1)资料准备

首次参加自考报名的考生,需提前准备身份证+蓝冠免底照片一张(提示:因考试院对照片审核要求比较严格,建议考生可前往照相馆拍摄)。

(2)网上报名报考流程

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新生注册点击“考生预报名”按钮→按提示填写考生姓名、报考专业等基本信息→采集照片→考生新生进入报考→选择“考试县区”→输入报考科目→保持报考信息→确认报考信息→缴费→查询缴费信息。

32023年4月广东自学考试多少分合格

自考及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参加单科课程考试,在考试当中取得60分或以上分数,即可顺利取得自考单科考试合格证书。

自考没有固定毕业时间限制,但是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

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

深圳四月自考报名时间,广东2023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

3、2022年4月广东成人自考本科报名时间?

2022年4月广东自考报名即将开始,你知道2022年4月广东成人自考本科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吗?教务老师整理了2022年4月广东成人自考本科报名时间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新生预报名时间为2月25日10:00至28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月25日10:00至28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3月3日14:00至7日17:00,缴费时间为3月4日10:00至7日17:00。

点击进入:2022年4月广东自考报名入口:

2022年4月广东自考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考生若想要报考2022年4月广东自考,可以提前进行备考,通过购买“自考教材”+“课程视频学习”+“试题题库训练”进行系统全面的复习。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4、广东自考2023年4月报名时间

2023年4月广东自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5至16号。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highereducationexaminations),简称自考,[1]是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考试制度,创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它是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参加考试者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1977年8月8日在《关于科学和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中,邓小平指出:“教育要两条腿走路,大专院校是一条腿,各种半工半读是一条腿。”这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提供了重大的理论指导。

随着中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已有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在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自考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中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显示全部

收起

相关文章

自考信息 | 成人高考信息 | 返回首页